我校获批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7-01浏览次数:0

6月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35号),批准我校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申请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我校于2008年11月提交了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请报告和申请材料。经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审核、研究,决定批准我校为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北华大学等17所高等学校一同获批为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