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2015学年,学校在强化信息公开的认识、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网络主渠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新进展,提高了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主要成效有:
(一)进一步增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对信息公开、民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向学校相关部门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并严格要求各处室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使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是深化校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学校各项管理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学校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加快信息公开工作行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奠定了牢固的思想认识基础。
(二)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2014-2015学年,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由韩长日校长(2014年9月1日-2015年3月17日)和林强校长(2015年3月17日-2015年8月31日)任组长,杜明娥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主要职能单位为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小组和保密审查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校办主任直接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日常工作,安排网络中心2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站技术保障;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小组设在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工作。学校还健全了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人,确保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在2014-2015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重要职能,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招生、财务收费、人事师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服务、科研管理等规章制度。2014-2015学年共新建、修订《海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管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听课制度》、《海南师范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管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海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登记与科研业绩认定暂行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海南师范大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海南师范大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73个。同时,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10大类50条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及具体工作流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领域的信息。
(四)强化信息公开网络主渠道建设
我校通过校内网、办公自动化系统、校报、学报、广播台、宣传橱窗、发放学生手册和教师手册、设置校务公开专栏、电子公开栏,开通“校园动态”微博、“海南师范大学报”微信公众账号,进行多方位的信息公开的发布。同时我校也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教师与学生座谈会、校领导与学生见面会等多种方式建立公开的立体信息发布方式。
学校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完善信息公开网络专栏。信息公开网设有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办事机构、监督机构等,还在该网及时公开学校近期重要新闻、招标、招聘、干部任用公示等重要内容。当前,我校的各类信息能够按要求得到及时、准确、全方位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2015学年,通过学校校园网主页以及二级单位网站主动公开的基本概况类信息368条,规章制度类信息383条,新闻动态类信息2555条,各类公告公示860条,通过学校内部办公网主动公开的党政文件377个;通过外界媒体(网络、报纸、电视台、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234条;《海南师范大学报》出版16期,共计8万份;校园广播播报校园新闻280条;微信、微博共发布校园新闻500余条。
(二)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
2014年,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推进全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部署。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1.基本信息
(1)学校办公室对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在学校网站首页和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都予以了公开,并定期进行更新完善。
(2)按照章程制定程序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章程核准工作安排,海南师范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在2014年完成了校内程序包括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党委会审定,已进入核准备案阶段。2015年6月,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了《海南师范大学章程(核准稿)》。按照省教育厅安排,章程核准工作将在2015年内完成。学校章程核准工作完成后,章程文本将以学校正式文件通过多种形式对外公布。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的安排,通过OA办公系统、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各单位网站等形式对外公布。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和工会网站上予以公布,海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向会议代表公布了学校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同时将学校工作报告和工会报告在工会网站上予以公布。
(4)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有关精神,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于2014年通过文件(海师办〔2014〕32号)予以发布。2014年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已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在科研处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
(5)按学校照工作部署,2014-2015学年,海南师范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已完成了摸底调研、数据采集、文稿起草和意见征求等阶段工作,2015年5月形成了海南师范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初稿,6月底,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下一阶段工作将进入到讨论论证,形成共识和定稿实施等阶段,待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讨论定稿后,将以学校正式文件向校内外公开并实施。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通过办公系统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二级单位,同时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6)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已于2014年10月31日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予以公布,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于2015年10月31日前通过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布。
2.招生考试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学校招生办、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部门通过网络和纸质的形式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同时设立咨询电话接受社会范围的咨询。
(7)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经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省教育厅审议通过后,及时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手机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人气指数较高的“中国教育在线”上公布;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信息也同样在以上网站中公开。
(8)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入选资格及测试结果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各省招办等途径向全社会公开。此外,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制度进行了改革,因此,201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成绩也同时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公示。
(9)高考考生个人录取信息和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最低分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和本科招生手机网站向考生及社会公众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学校招生办还专门开发了成绩查询系统,用于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普通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10)招生咨询安排专人负责,在招生信息网上“答考生问”栏目,对考生的网上咨询留言进行及时回复,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共回答考生咨询留言1599条。每次公布考生成绩信息时,同时公布了学校纪检办公室和招生办公室的电话,考生对成绩有疑义可以进行申诉。2014级新生入学后招生办开展复查工作,复查结果于2014年10月17日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海南师范大学2014年录取新生复查工作情况公示》。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等相关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教育部研招网公布。
(12)参加研究生考试复试的考生成绩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和教育部研招网公布。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此外,在发布招生简章、复试录取办法、各类名单公示时,均包含有咨询和申诉渠道及电话等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5)学校的财务、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执行,学校通过办公系统、财务处网站、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信息公开网链接转发及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公开相关制度、通知和文件。
(16)2014年学校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在海南师范大学校友会对公账户,资金使用正在协调中;接受的赠物均存放在学校档案馆。2014年省考试局划拨我校一批标准化考点固定设备资产,已安装完毕并且正常使用,所有账目已进入“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17)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通过企业财务报表的形式及时向教育部上报,并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均按学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通过海南省政府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政务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学校网站的公告栏发布招标信息,公示中标结果。
(19)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20)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21)2014-2015学年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相关情况在学校财务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同时在学校财务处网站上公布投诉电话、设置“财务工作征求意见箱”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4.人事师资信息。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中予以公布。
(23)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信息在学校外事处网站中进行公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共公布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3次。
(24)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均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教职员工年度考核通过学校办公系统予以公告。
(25)涉及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学校通过办公系统、学校网站公告栏、组织部网站进行公开;学校招聘信息(含资格审查、笔试安排、面试通知、拟录用名单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每个环节和程序均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
(26)解决教职工争议的办法包括信访、设置网络校长信箱等,具体解决办法主要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人事处网站等予以公开。
5.教学质量信息
(27)在校生数量及师资队伍的数量结构情况通过在学校主页“学校简介”一栏,予以公布公开。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过教务处网站、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同时也通过高等教育基础报表上报至教育部。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统一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宣传简章和各学院网站予以公开,从培养目标、办学实力、专业优势、就业前景等方面介绍每个专业的详细情况,方便考生及时查询了解。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等相关情况在新生入校前,学校组织学院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完善,通过学校网站向对外公开,方便学生及时查询四年所要修读的课程、毕业所需学分要求,及辅修专业的课程等,同时也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该信息。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等相关情况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学生公开,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课表基本信息,同时也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该信息。
(31)学校大学生就业网站第一时间公布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和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以《海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的形式公布。
(33)《海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和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34)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部属学校要求编制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我校没有编制该报告。
(35)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已经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和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完成后将予以公布。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36)学校将各类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均通过办公系统、学生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同时将学籍管理办法编印到各类学生手册中,新学入学后发放至每位学生并组织学生学习。
(37)学校将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学生奖励办法通过办公系统、学生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到各类学生手册中,新生入学后发放至每位学生并组织学生学习。
(38)学生奖励处罚相关办法通过办公系统、学生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到各类学生手册中,新生入学后发放至每位学生并组织学生学习。
(39)学生申诉处理办法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学生处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到学生手册中,新生入学后发放至每位学生并组织学生学习。
7.学风建设信息
(40)2014年学校成立了“学术评价与学科发展委员会和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并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挂靠科研处,具体机构设置情况在学校办公系统和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41)学校近几年年先后制定了《海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等学术规范制度,并通过学校学校办公系统、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布。
(42)学校出台了《海南师范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并通过学校学校办公系统、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布。学术评价与学科发展委员会和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指导学术道德和学风的教育,组织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
8.学位、学科信息
(43)授予博士、硕士的基本要求(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学校办公系统、研究生处网站和研究生手册公布,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通过学校办公系统、信息公开专栏、教务处网站和学生手册公布。
(44)学校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相关情况(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研究生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45)学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关于申请新增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的通知)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和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46)学校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2014年,我校软件工程专业接受省厅新专业评估,按照程序向省教育厅提交我校软件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并在校园网上及公布。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47)为推动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学校逐步加大与国外高校合作的力度,积极开展与国外高校合作培养本科生。2014-2015学年学校已与台湾屏东教育大学、日本兵库教育大学和韩国极东大学开展国际交换生项目,与英国吉尔福德学院开展PDP项目,与日本九州外国语学院开展境外实习项目,并且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交换生信息表。
(48)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学校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网站、中外文宣传册、留学生手册、张贴宣传版面、班会讲解等形式公布。
10.其他
(49)2014-2015学年,巡视组未到我校巡视。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学校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向全校师生员工及时予以公告。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海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校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本学年,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0件。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学校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严格管理校园办公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随着信息公开校园网络平台建设的日益完善,教代会信息工作的汇报及评议,纸质文件等多样信息公开方式的大力推进,我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评价良好,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支持和肯定。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表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任何举报和投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在学校内形成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单位都能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从而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
3.信息公开是一项常态性的工作,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
4.信息公开要紧跟形势变化的要求,积极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5.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学校和国家的安全与稳定。
(二)存在问题
学校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校师生对于参与信息公开的热情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学校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各二级单位的校务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同时,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三是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与完善。
(三)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热情,加强广大师生的爱校如家的主人翁意识。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2.提高校务公开工作水平。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单位主动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及时更新;进一步充实公开信息的内容,完善学校信息目录的编制。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坚持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3.继续推进信息公开途径创新。充分发挥学校职能部处室和院系的作用,促进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途径,让师生员工充分知晓信息的公布。继续做好“海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的建设工作,着手建立“依申请公开”网络模块,继续以更便捷的方式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