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举报发现,个别机构和个人冒用或盗用海南师范大学(下称“我校”)教师的名义,前往部分中小学开展推销活动,干扰了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害了我校的社会形象和声誉,侵害了学生利益。因此,我校特做如下严正声明:
1.切勿轻信陌生“大学教师”的推销行为。对于以我校教师名义开展推销活动的人员,各中小学校务必要求其出示正式公函、工作证及相关活动批准文件。
2.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在名称中冒用或盗用“海南师范大学”名称或其简称、代称(包含学校校徽标识等)开展推销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
对于已构成侵权和拒不停止侵权行为者,我校将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海南师范大学
2025年9月15日